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特殊职业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1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23〕4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24〕6号),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分为市级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和区级学校招生录取批次。

上海市盲童学校、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上海市鹤琴高级中学、上海市鹤琴职业教育学校为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市级招生录取学校。上海市盲童学校面向全市招收视力残疾学生,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上海市鹤琴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收听力残疾学生,上海市鹤琴职业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含自闭症)、肢体残疾(含脑瘫)学生;各区举办的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中职特教班为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区级招生录取学校,招收具有本区学籍或户籍的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含自闭症)、肢体残疾(含脑瘫)学生

参加“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特教班)招生录取”的学生应于622-23日参加学籍所在学校组织的志愿填报并进行确认。

现将2024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中职校附设特教班招生方案予以公布。

 

附件:2024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中职校附设特教班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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